2020年度山塘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视察广东、视察清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奋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确定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本镇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根据上级疫情政策,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疫情期间山塘镇坚定做好“宣传”和“劝导”工作,在村内醒目位置张贴宣传单、海报、悬挂横幅、微信群做宣传,镇江湾公园大屏幕24小时循环播放防疫视频宣传片,政府、各单位以及各村(社区)共23个LED显示屏点位,滚动播放防疫宣传标语,全镇19个乡村大喇叭点位按时间段播放防疫广播,镇配有广播设备的执法车辆每天在镇圩和周边村庄播放防疫宣传。同时,各村(社区)和村小组共张贴宣传标语8000多份,及时通过微信广泛转发防控疫情官方消息,稳定民心,防止谣言,并且迅速印发致群众一封信和相关防疫知识宣传单张10000多份,疫情防控期间每天有1—2辆宣传车深入乡村循环宣传;同时通过微信传达中央、省、市、区有关官方信息共89条,宣传引导覆盖面约250个村小组。2020年山塘镇无发生疫情,无发生疫情有关的重大矛盾纠纷。
二是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动态完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严格控制新设或者变相新设行政许可,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规范审批服务流程,明确审批程序和期限等。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动态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现中介服务机构的人、财、物与行政部门全面脱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完善证明事项动态清理机制,推动涉及证明事项的政务服务事项基础数据共享,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多证合一”“先照后证”改革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优化规范分类改革的标准。
三是优化公共服务。一是促进了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强化了政府促进就业、调节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职能。有效落实了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均等化制度,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二是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我镇15个村(居)委会各配置了一名法律顾问,共有三名律师各分片负责5个村(居)委会。至12月,山塘辖区内村居顾问律师实际到村180次,登记工作台帐共252条,共接访咨询191人次,上法治课、法律培训60场次,参与人民调解1件,进一步保障山塘镇各村(居)委会的基础法律服务,促进全镇各村(居)委会民主决策、依法办事,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法律服务。积极实现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四是全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进一步完善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政策体系配套和推进机制,健全区镇数字政府公共支撑能力,更好支持不动产登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小微企业融资等营商环境综合改革。拓展“粤省事”“粤商通”等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服务事项覆盖范围。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力度,特别是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突出问题,依法制定疫情防控相关行政管理措施和政策性文件,加强合法性审核,防范法律风险。
二是完善并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要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明确责任主体,突出问题导向的原则,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作出明确具体规定,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一律不予讨论。
二是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积极进行决策合法性审查监察。镇党委会议议题、记录、纪要等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内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行政管理的大部分领域。
三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健全政府法律顾问队伍,积极吸收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复议应诉、合同审查等工作。今年以来,我镇政府法律顾问共提供法律咨询23次,为相关行政案件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积极参与政府重大决策,为政府事务和重大决策提供了法律服务,有效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讲座、宣传2次,在防范行政风险、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建立镇综合执法平台,完善执法联动机制,由镇统筹辖区内派驻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推动基层综合执法网格化管理。将综合执法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把与基层群众直接相关、可巡查发现的日常执法管理事项纳入网格管理,实现综合执法全覆盖。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和日常考核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摄像与拍照、纸质文件送达签字备案等,对行政执法各环节进行同步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让执法过程有据可查。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保障。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的氛围。对妨碍行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的违法行为,坚决严肃处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正行驶职权,不得让行政执法人员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事情。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全镇办结人大代表议案22件。
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通过镇村宣传栏、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渠道积极推进主动公开,回应社会重大关切,设立意见箱。2020年信息公开数为71条。
三是加强内部监督和专门监督。强化审计监督。加强内部自审计监督,完成了各村庄的财务审计;对镇内各项工程、财政投资的有关项目进行了自审计。同时,通过制定工作例会、例行检查、分级管理、跟踪检查等四项制度,明确了监督重点,规范了履职方式。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建立了“中心+网格化+信息化”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心,有效解决了部门之间权责重叠现象。建立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协商沟通机制和救济救助机制。综治、宣传、信访、公安等部门随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及时依法进行处理。
二是发挥人民调解组织职能作用。镇域内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7个,调解员107个,全镇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充分发挥信访、综治、司法、公安等联动联调机制,相互配合,使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得到化解和分流,起到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维护了辖区的稳定。全镇矛盾纠纷67件,调解成功67件,调解成功率100%。
三是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信访基础业务工作,提高信访工作公信力,着力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截至目前全镇共受理信访案件30件,按时办结27件,其余3件正在积极调处中。排查各类社会矛盾纠纷60宗,调处56件,调处率达93.33%。畅通、拓宽信访诉求表达渠道,深入镇村各级相关部门联合接访制度化,提高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的质量和效率,做到依法信访、法治信访。
七、加强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和机制落实
一是加强对镇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落实干部队伍学法治度,邀请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员在镇机关工作例会上举办讲座,为镇政府工作人员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意识、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搭建平台。结合《民法典》《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我镇全年共开展学法培训2次。同时,镇领导干部带头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带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法,营造了依法办事、建设法治政府的浓厚氛围。积极参加法院举办的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
二是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注重结合法治实践强化法治学习,不断推动领导干部自觉加强法治修养,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信访条例》、《土地管理法》及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法治宣传讲座、宣传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并发放宣传资料。
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0日